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损坏书刊资料的有关规定?

作者:普洱学院图书馆时间:2014-06-09点击数:

答:

(1)、对书刊程度较轻的损坏,如批点、圈划、不严重的污渍和轻微的破损等,视污损情况处罚;
(2)、严重损坏书刊、如撕页、裁剪、严重污损以致部分内容已看不清楚等,视馆藏价值处罚;
(3)、严重损坏珍贵书刊者,除按以上规定赔偿外,通报所在的班系,态度恶劣者建议学校给予处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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